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在报告期内,公司氯化钾产量约112.35万吨,销量约76.43万吨。随着春耕市场的逐步活跃,国内钾肥供给量显著增长,特别是进口钾的供给量较去年同期有了大幅跃升。港口库存一直保持在高位运行的状态。在不考虑港口结转量的情况下,一季度新单进口量达到了创纪录的364万吨左右,相较于去年同期的256万吨,增长幅度30%以上。
在需求方面,虽然一季度国内钾肥需求整体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或略有增长,但由于市场受到供给量充足以及氮肥价格下行的双重影响,终端需求的启动有所延迟。整体来看,市场供需出现了阶段性的错配,价格呈现出逐步下行的趋势。这导致下游需求端在采购时表现出谨慎态度,主要以消化库存、控制跌价损失风险为主。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调整销售策略,以积极应对当前的市场形势。
报告期公司碳酸锂产量约0.87万吨,销量则达到约0.99万吨。锂矿市场在报告期逐步展现出回暖态势,矿价普遍呈现出上涨趋势,这导致碳酸锂的生产成本有所提高。部分外采矿企业因此受到了开工方面的影响,生产进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从需求角度来看,目前下游排产提升明显,需求呈现出一定的恢复趋势。锂价的高位横盘态势使得下游企业在采购时保持谨慎态度,主要以满足刚需为主。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分析,并与下游企业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积极融入国家新能源战略部署,推进公司“十四五”生态盐湖产业发展规划“扩大锂”的战略落地,延伸锂产业链,公司启动新建了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项目投资概算70.98亿元。2023年公司通过化工艺路线,增加老卤预处理工序,精简工艺设备,规划附加产品生产等方式对项目总投资优化调整,实现投资优化率约14.58%。
截至目前,已完成设计优化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包括立项备案、勘测定界、地质灾害评价、压覆矿产评估、职业卫生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初步设计审查、岩土勘察、土地证等手续);项目全场地基处理已完成256000㎡,厂区内部主路路基工程已全线贯通,满足现场通车条件。吸附提锂装置已进场施工。建设工程建设(EPC)总承包招标采购工作已全部完成,签约总金额约38.08亿元,整体项目按照计划正常推进。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认线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